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的精神,畅通广大党员通过各级组织部门了解党务工作、咨询党务政策、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统一安排部署,在中央和省、市、县四级组织部门全部开通了“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通时间
2009年4月1日正式开通。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学习贯彻执行党章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方面咨询服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参加组织生活、党籍党龄方面的咨询服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党员履行义务、保障权利方面的咨询服务;党的建设其他方面工作的咨询服务;寻求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的咨询服务;听取党员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等等。
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受理,工作时间由人工提供咨询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自动语音应答服务。
三、拨号方式和费用
党员在任一地区直接拨打“12371”咨询服务电话,其通话属本地通话,系统将根据来电号码接通本地区党委组织部“12371”咨询服务电话;拨打其他地区党委组织部的电话需加拨区号。具体拨号方式为:
1、拨打中央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北京用户直拨“12371”,其他地区用户在“12371”前加拨北京市区号。通过语音平台导读转接到北京市委组织部或所辖区(县)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2、拨打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及省会城市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本地用户直拨“12371”,其他地区用户在“12371”前加拨相应区号,通过语音平台导读进行转接。
3、拨打其他市(地、州)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本地用户直拨“12371”,其他地区用户在“12371”前加拨相应区号。通过语音平台导读可转接到所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通话费按电话资费有关规定执行。
四、几点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迅速将通知内容传达到全体党员,使党员能够充分了解、正确使用。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细致地排查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要对症施治,逐步加以解决;对矛盾隐患要提前采取对策,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全体党员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正确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把行使民主权利与促进党的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学校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为推动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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