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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2007-10-15     来源:   编辑:   查看:  

一、以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工作中心,认真履行教育工会的基本职责,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承担系教代会工作机构以及系务公开办公室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系务公开,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组织教职工依法参加系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参加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工作研究、方案制定,实现好源头参与。深入调查研究,正确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四、深入细致地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强化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

五、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把各项工作的重点纳入“建家”活动之中,最大限度地把工会工作做到群众中去。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搞好工会干部的培训,提高工会干部调查研究、理论分析和维权协调水平,为实现工会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提供基础保障。

六、加强女职工工作,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七、完善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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