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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2017-05-31     来源:   编辑:   查看:  

  2012-09-25     编辑:Admin   来源:   查看:132    字体:【  】 

  内江师范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通知》(川教[2007]263)精神,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突出“教学做合一”的育人特色,保证我校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   顶岗实习工作的意义

  所谓“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到具体工作岗位上工作,一边学习理论一边进行实践。师范生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强化实践教学,有利于引导师范生深入实际,了解基础教育状况;有利于师范生在顶岗实习身份转换中,健全心理素质,在教育教学中提高专业素质,在文明教育中完善人格素质,提高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实习支教是从事教师教育的高校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重要载体,是更深层次推动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非师范学生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接触工作实际,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开阔视野,将所学知识及技能应用于岗位实践,可培养学生初步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通过实习,使学生熟悉将要从事的行业运行情况,较全面地获得本专业生产实际中最常用的技术知识、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服务社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励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我校“顶岗实习工作”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校党政主管领导牵头,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及学校其它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我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顶岗实习工作。其职责是:研究制定我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顶岗实习工作;研究解决顶岗实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学校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主要职责是:

  1、制定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协调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企事业用人单位的关系,负责顶岗实习基地的考察、建设;

  3、审定各二级学院顶岗实习工作计划;

  4、安排顶岗实习单位,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工作;

  5、检查各二级学院顶岗实习工作进行情况;

  6、定期收集反馈信息,及时了解、研究、解决顶岗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预算、核定实习经费。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大纲和顶岗实习计划。 

  2、做好顶岗实习学生选派、岗前强化培训工作,负责实习前的动员工作,使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纪律、请假制度、违纪处分、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等,特别要求学生应在实习期间注意安全;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 

  3、选派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并做好指导老师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实习生的顶岗实习计划,包括实习过程的管理,实习进展的检查,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4、保持与顶岗实习学生的经常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并及时处理;每期顶岗实习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鉴定、评优工作以及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总结工作。 

  5、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分散顶岗实习学生实习全过程的管理,并制定针对分散顶岗实习特点的管理细则。

  (三)学生处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动员、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艰苦朴素教育;指导各二级学院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对顶岗实习过程中的违纪学生进行处理;协助顶岗实习办公室做好顶岗实习总结、表彰工作。

  (四)招生就业处负责对顶岗实习期间表现突出学生的就业重点推荐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后勤基建处分别做好顶岗实习支教经费审核划拨、后勤保障等工作。

  (六)实习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对口的工作岗位;

  2、负责解决实习生食宿安排;

  3、负责与学校一起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并与学校保持联系,客观真实地向学校反映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情况;

  4、实习期满后,对实习学生表现做出书面鉴定,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三、指导教师的选派及职责

  (一)我校与实习基地成立顶岗实习工作联合专家指导小组,成员由我校教务处领导、各专业相关教师、基地教育局领导(或企事业人事部门)、教研室教师组成,负责对顶岗实习基地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对顶岗实习学生实行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和在实习基地聘请实习指导教师联合指导的“双导师制”;

  (二)校内指导教师一般要求由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原则上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人数按比例(50:1,不足50人以50人计)派出指导教师并报顶岗实习办公室汇总;

  (三)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应从责任心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中聘任。

  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指导教师要依据实习大纲并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制定每个学生具体的实习方案和计划。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内容与任务、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等;

  2、指导教师要定期对实习学生进行多途径、分阶段、有步骤地巡回指导,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在业务指导的同时应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及时处理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过程中要指导学生撰写调查报告和实习报告,提高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水平;

  4、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密切沟通,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形成阶段考核意见;

  5、顶岗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完成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和评优工作,提出考核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实习生的选派及培训

  (一)顶岗实习学生必须修完本专业主干课程。参加实习支教的学生还须修完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实习等课程;

  (二)顶岗实习采用学校集中安排与学生自行联系两种模式。集中安排的顶岗实习,根据顶岗实习基地需要,由二级学院在高年级学生中公开遴选、择优推荐顶岗实习学生,经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名单。学生自行联系的顶岗实习,必须填写顶岗实习申请表,附实习单位接收实习的证明,经学生家长同意,报二级学院和顶岗实习办公室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三)顶岗实习学生名单确定后,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并进行综合测评,确保顶岗实习学生的专业能力达到基本要求。

  五、实习安排及内容

  (一)顶岗实习支教每轮时间为1个学期(半年),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专科第6学期)进行。学生应在6月份返校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及毕业环节的相关工作;

  (二)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经强化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到相关实习顶岗,根据实习单位的要求进行各环节的实习活动;

  (三)师范类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内容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等。教学实习包括教学设计、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课堂教学、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教学专题总结等环节。班主任工作实习包括了解班级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日常班级管理、组织主题班会、开展班级活动等。非师范类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内容主要根据专业知识技能结合企业生产的具体环节和实际需要,由各二级学院和企业协同安排。

  六、实习指导及日常管理

  (一)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日常管理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负责;

  (二)顶岗实习工作联合专家指导小组定期到实习单位巡视,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业务指导;

  (三)对于师范类专业学生,实习学校要组织专门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备课、说课、听课、评课等教学活动活动,切实提高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学水平;对于非师范类学生实习单位要组织专门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专业培训活动,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四)学校选派业务水平高、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顶岗实习支教生的指导教师,对实习基地实习生进行巡视指导、管理;

  (五)每个实习单位的不同专业实习生共同成立实习小组,选出正、副组长各1名,协助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进行管理,组织开展实习活动,做好小组实习总结、鉴定等工作;

  (六)实习生必须自觉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顶岗实习学分、成绩评定与评优

  (一)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由顶岗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实习期间的思想表现及业务水平做出鉴定。实习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顶岗实习单位的鉴定及实习生的综合表现评定实习成绩。顶岗实习成绩合格者计8个学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二)成绩评定方法与步骤:

  1、师范类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内容由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调查与研究、实习报告等5个方面组成。思想政治表现实习成绩、教学工作实习成绩、教育调查与研究实习成绩、实习报告实习成绩都采用写评语与评级相结合的办法,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负责评定,成绩评定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5等。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等;非师范类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内容由政治思想表现、实习具体内容、实习报告等3个方面组成。这3个方面的实习成绩都采用写评语与评级相结合的办法,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负责评定,成绩评定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5等;

  2、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评定顶岗实习成绩。顶岗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协商进行初评,最后由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确定。顶岗实习综合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5等,其中优秀和良好率控制在50%以内(成绩评定标准见《内江师范学院师范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实习成绩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填入《内江师范学院师范生顶岗实习成绩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

  (三)学校按参加顶岗实习学生人数的20%左右评选“优秀顶岗实习生”,对优秀顶岗实习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顶岗实习实习生守则

  (一)实习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要自觉服从带队教师及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管理制度。因病因事请假者,须书面向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超过3天的,须经实习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

  (二)实习生要自觉加强品德修养、职业修养,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要做到衣着朴素,举止得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三)实习生自觉接受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业务指导,尽职尽责地完成实习任务;

  (四)师范类实习生在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实习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调查研究和为当地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非师范类实习生应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实习学生要发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团队精神,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努力培养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自觉增强艰苦奋斗的意志品质;

  (六)实习学生要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实习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电、防水、防盗、防骗。遇到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并与实习学校领导、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取得联系,事后向所在二级学院汇报;

  (七)对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发生的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参照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对不适合或不能继续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由指导教师报经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同意,勒令其返校,顶岗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计。

  九、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为了保证顶岗实习的质量,学校设立顶岗实习专项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使用的原则是:既要保证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又要注意节约,提高使用效益。

  (二)顶岗实习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顶岗实习单位的实习经费、购置实习所用物品、基地建设费、实习生的生活(交通)费、实习指导差旅费以及其它有关经费。

  十、其他

  (一)未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应按专业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参加顶岗实习学生,考核合格获得学分,可减免学习相同学分的选修课程,但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不能减免;

  (二)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需回校联系工作或参加英语、计算机统考的,须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十一、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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