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教技委[2016]7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
2.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80/)进行网上申报。
三、时间安排
1.由于教育部实行限额申报,请拟申报项目11月7日前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成果管理科。联系人:周琼2343373。
2.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6年11月25日-12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申报项目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附件:
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
3.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