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师生互选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本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互选对象
为硕士研究生新生及往届复学未配备导师的研究生。
二、互选原则
原则上每位校内导师每届指导研究生最多不超过3人,校外导师每届指导研究生人数最多不超过1人。新聘任导师或没有研究生指导经验的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最多不超过1人,且须安排经验丰富的研究生导师辅助指导,确保指导效果。研究生导师对招收的每位研究生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全程负责。
三、互选程序
(一)学院官网公布《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导师师生互选细则》、导师名录,包含每位导师的研究方向、在研课题、指导学生数量上限。
(二)学院召开师生互选见面会,简要介绍师生互选细则、导师基本情况及学生毕业要求,明确导师职责;全体校内导师均要求在场,确因出差等特殊原因无法前来的,可委托其他导师代为参与;为导师提供相关学生信息,并让学生充分了解导师信息,确保按时完成师生互选的各项工作。
(三)学院向研究生统一发放“师生互选意向表”(见附件1),需附800字个人研究构想,由研究生本人亲自提交。每位研究生可依次填报三个志愿,自主选择1名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
(四)导师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并排序。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匹配结果。校内导师确定后,学院再为每位研究生配备1名校外导师。
(五)互选结束后,互选结果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通知到所有硕士研究生,按规定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二)学院应于入学三周后将“师生互选汇总表”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报送至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导师应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互选结束后,导师应指导所带研究生依据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及时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本细则解释权归教育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有。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学院每年组织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召开修订研讨会,确保制度既保持学术标准又充满人文关怀。特别提示,师生确定指导关系后需共同签署《培养任务书》,明确研究进度节点和成果预期,这份文件将作为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附件1. 内江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意向表
教育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 内江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意向表
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意向表
研究生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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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年级 | 2025级 | 学习方式 | 全日制 |
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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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复试成绩 | 总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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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毕业、院校、专业及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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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所在单位及从事的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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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校内 导师姓名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学院调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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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意见 (同意带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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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签名: | 签名: | 签名: |
学院意见: 同意该生导师为
学院院长(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