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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9-05-24     来源:教育科学学院   编辑:   查看: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教字〔201782号)规定,学校拟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正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应体现公平、公开、公正,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和考核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2.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原则。学生转专业应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3.现实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应结合专业的办学条件,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相关规定及要求

1.提交申请时间:十六、十七周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跨高考招生类别申请的;

2)在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层次申请的;

3)新生入学后未满一学期的;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5)本科三年级及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6)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

7)定向生、委托培养生未经定向委培地区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

8)作退学处理的;

9)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转专业程序:

 1)学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学校招生部门、现所在二级学院和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交教务处复审汇总。

2)转专业复审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发文。

3)申请转入师范专业的学生,应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具体要求见附件2

 

 

附件:

1.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docx

2.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申请转入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师基本素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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