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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2018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2019-03-06     来源:教育科学学院   编辑:   查看:  
 

根据学校全面推进本科生按学院(专业类)招生、按大类培养、按专业分流的要求,我院2018年“教育类”包括“教育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三个专业,在一年的通识基础教育后进行专业分流。

根据卓越小学教师计划培养项目,自2016年起,教育科学学院设立“卓越教师实验班”。2018级“卓越教师实验班”面向教育类专业学生设立,采用行政班建制,单独建立学生班组织。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学办主任为成员的专业分流工作组,全面负责实施分流工作。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和各学生支部书记组成的分流工作监察组,对分流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分流原则

志愿优先、排名定序、适当参考在校表现。

三、分流依据

分流依据为学校《2017级人才培养指导方案修改意见》和教育科学学院相关规定。

四、志愿填报

201941-44,召集2018级“教育学类”全体学生填写《2018级“教育类”学生专业分流志愿与审批表》(见附表2018专业分流登记表(原始表格).xls),每位学生均须按志愿顺序填写两个专业。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学生,一律按服从调剂考虑。

五、专业确认

1、分流工作程序

按照“志愿优先、排名定序、适当参考在校表现”的原则,确定每位学生的学习专业。

22018级“卓越小学教师实验班”学生的专业选拔详见“2018级“卓越小学教师实验班”选拔方案”。

4、分流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页《公告栏》中公示一周。

5、具体分流时间及工作安排遵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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