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两岸之间的人才培养及合作交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我校与台湾世新大学、玄奘大学、圣约翰科技大学、朝阳科技大学签订了学生交流学习协议,目前已派出四批学生赴台交流学习。学校拟从在读本科生中选派第五批学生于2014-2015年度第一学期(2014年9月)赴台湾相关各高校交流学习,交流时间为一学期。现将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申请者须是在校2012级、2013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良好,学分绩点2.0及以上。
2、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3、申请者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愿意到各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台湾高校学费(人民币 约7500元/期)、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约人民币1500-2500元/月)、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二、选派人数及专业
本期拟派30人,专业不限(注:最终派出学生专业要与台湾高校专业对口)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即日起至2014年5月11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个人中文简历1份(限1页);
2.校际交流学生赴外交流学习申请表3份(教务处网站下载);
3.学生成绩单1份(须盖学院印章);
4.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报名地点:外事办(新行政楼一楼101室)
咨询电话:2341562 2340588
四、学籍管理
学生赴台湾各高校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学生在台湾高校交流期间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返校后,由教务处和各院系根据学生在台湾高校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换成相应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学生回原班级继续学习。
外事办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